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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绑架妻子的侄子 撕票将人质推入江溺亡 绑架,溺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08:47  台海网

  台海网8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江方方 通讯员 强振超 陈淑娟 实习生 吴鼎铭) 欠下一屁股赌债后,绑架妻子的侄子,勒索8万元。发现恶行败露后,把人质推到福州琅岐大桥下,致其溺亡。昨日,省高院作出终审刑事判决,对主犯王某娟以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并对其两个同伙以犯绑架罪分别判刑15年、2年,对主犯两个家人以犯窝藏罪分别判刑1年8个月。

  长乐人王某娟,因赌博输钱及借高利贷被追债,2007年1月7日,与同伙王某津预谋绑架。为找个有钱的主,王某娟选定妻子的侄儿。小男孩年仅8岁,在福州上小学。

  当月9日上午11时,王某娟开着一辆轿车来到福州台江区某农贸市场门口,以一起去吃麦当劳为由,把放学路过的妻侄骗上车,然后径直开往长乐某村,随后打电话通知两个同伙人已绑到。中午1时许,王某娟叫同伙打电话,索要8万元。

  随后,王某娟回到岳父家打探消息。得知岳父家已报警后,王某娟打电话给同伙,约定在长乐某广场见面商量如何处理人质。当日下午5时许,王某娟把人质骗到琅岐大桥上看风景,将其从桥上推入江中溺死。

  10日晚,在家人追问下,王某娟承认了绑架并把人质推入江中的犯罪事实。为逃避警方追捕,王某娟家人将其藏匿于亲戚家。次日,王某娟及同伙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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