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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档案管理条例获听证代表好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09:08  生活新报

  记者 李桀 实习生 张光红

  昨日,昆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和昆明市档案局举行了《昆明市档案条例(草案)》听证会。昆明在全国同等城市首创的电子档案管理专章设置得到了16名听证代表的认可。

  昆明市档案局局长李蔚介绍,目前昆明市档案工作的开展,仍然参照1995年11月1日颁布的《昆明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细则》执行。如今,面对更广泛的服务对象、更新的社会问题,如何有效管理和开发利用档案资源,此前的细则中并没有涉及,致使档案管理出现档案权属不清、人事档案遗失、档案处置混乱等现象。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加快,迫切需要对电子文件的归档、电子档案网络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等进行规范管理。

  会上,电子档案管理专章的设置成为了听证代表关注的焦点,昆明市南天网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健辉表示,《条例》中关于电子档案管理的专章设置,明确了电子档案的管理手段,但作为档案管理,更需要在《条例》中加强对信息安全的保障。他介绍,从1997年至今,昆明市使用电子档案管理的部门、企业已经超过万家,如何保证档案信息不受侵害非常重要。

  据悉,共有16名听证代表出席了昨日的听证会,会上收集意见建议达60多条,主持人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毅表示,此次听证情况和意见采纳情况,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向市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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