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看到女子吴某,我心里就很兴奋便作出了此举动。”昨日,在石狮湖滨派出所,一施姓摩的司机说,吴某没有搭理他,他就想到掏出生殖器来戏弄她。为此,施某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施某,今年45岁,晋江龙湖镇人,在石狮市区载客为生。8月12日上午7时许,施某在石狮市区人民路联谊大厦门口遇见一年轻女子吴某。施某便问吴某要不要坐车,但吴某没有搭理施某,径直走到九二路步行街地下停车场。施某便在停车场另一端门口等吴某,看到吴某从旁边经过时,施某竟将手伸到裤裆下抓弄生殖器,吴某就一路小跑离开。
这尴尬的一幕让吴某觉得有点纳闷,让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却在8月17日7时许重演。当时,施某在石狮人民路与延年路交叉处,碰到了吴某。这回,施某则干脆把生殖器掏出来,吴某看见施某掏出生殖器后赶紧打电话,施某则慌忙跑掉。
8月18日上午7时许,施某又在人民路与延年路交叉处见到吴某等车,施某又把车开到她面前,准备再次掏出生殖器,这时吴某的亲戚赶过来将该施某抓获,并报警。
据施某交代,他看到吴某就兴奋,才会作出这样的举动。
“施某将被行政拘留5日。”湖滨派出所有关民警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