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山西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列入立法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10:29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草案已公布,可登录省政府法制办网站www.sxfzb.gov.cn,提出建议或意见

  本报8月19日讯 (记者 岳威)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气象台站被各类建筑包围在其中,专家表示“陷入围城”的设备监测到的数据已不能客观反映实际天气变化情况。为此,今年省政府将《山西省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列入立法计划,今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布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大家都知道,气象局每天汇总各气象台站采集到的数据,对未来的天气进行预测。”今日,省气象局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气象站时,选址都在离城市较远的地方,因为只有无遮挡、视野宽阔的地方才符合设站的条件,但随着近些年城市建设日益加快,当年的荒郊野外已慢慢发展成了城市中心,身处其间的气象观测站也就被四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和各类障碍物、干扰源等重重包围。成排的高建筑不但会改变风的速度和方向,也会影响日照和温度的监测。一旦一个数据不准确,将会影响对天气的判断。比如,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位于小店区的气象观测站就再也没有大风的监测纪录。

  既然陷于重围之中,为何不选择异地搬迁呢?对此,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观测台站频繁搬迁,数据就会缺乏连续性,导致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观测资料作废。只有样本数据足够,才能无限接近事实,同一地点的气象资料年代越久远,科研价值越高,长期预报会更有优势。”他说,城市发展无可厚非,但要尊重气象观测的特殊性,即使搬迁也需要严谨科学的程序,不能一搬了之。“如何协调城市发展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关系,在此次立法草案中有明确规定,这在我省也属于首次。”省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杨处长告诉记者,目前由山西省气象局起草的《山西省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在草案中,明确将气象设施划定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同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作为城市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并保持长期稳定。

  在征求意见阶段,市民可以登录省政府法制办网站www.sxfzb.gov.cn,提出建议或意见。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