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退耕农户 人均至少1亩口粮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11:25  生活新报

  都市时报 记者 张楠 昨天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日前下发了《云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退耕还林区具备条件的退耕农户人均不低于1亩基本口粮田。

  据悉,《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建设管理,包括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技术技能培训和补植补造等。项目建设以退耕还林集中区为重点,重点覆盖退耕农户。

  《办法》要求,有关部门要通过坡改梯、平整土地、培肥地力、农田水利设施配套等措施建设,解决好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问题;优先安排基本口粮田不足1亩、具备建设条件的退耕农户,确保退耕还林区具备条件的退耕农户人均不低于1亩基本口粮田。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