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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家教将被立法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13:18  新安晚报

  本报讯施行了15年的《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在重新修订。昨天,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对《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一审。

  据悉,《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新增规定强化了家庭保护的必要性,规定父母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条件,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父母应当学习正确的教育和监护方法,指导和帮助未成年人增强自学、自理和自律能力。

  立法专家表示,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修订的前提下,对《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行修订十分必要。新形势下,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许多新的问题,包括家庭教育普遍存在重智育轻德育、重身体轻心理的倾向等。

  (高骏腾 本报记者 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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