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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晚报]78岁退伍老兵非法制造枪支被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13:53  广西新闻网

  通讯员 唐昭平

  晚报讯昨天(19)上午,柳江县看守所关进了一个“特殊身份”的人——78岁高龄的退伍老兵胡某。他因犯有非法制造枪支罪被柳江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办案民警虽然很不忍心将这位老人关进看守所,可是法律是无情的。

  家住柳江县百朋镇一偏僻山村的胡某,年轻时参加抗美援朝战争,为保卫国家领土完整立下过战功。退伍后,国家为了表彰他,每月按时给他发放生活费,他和妻子住的两间瓦房也是国家出钱援助修建的。胡某说,这辈子他只服共产党,他家门口一直贴着这样一副对联——“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为国家为人民才有了今天”,横批是“为国争光”。这样一名一生都把“为国争光”当作座右铭的退伍老战士,因为法律观念的淡薄,为他洁白的人生留下了污点。

  3年前,村里偶有牛和马被偷,他便担心自己帮儿子看护的牛和马也被贼盯上,于是想到了制造火药枪来保护牛马。胡某在部队学过枪支构造方面的知识,2006年5月,他花10元钱买来水管等材料,用钢锯加工,又用弹簧、废铁等,花了一周的时间就制成了一把火药枪。一年后,为了改进击发和杀伤力,他又如法炮制制出了第二枝火药枪。平时,胡某就用他亲手制作的这两枝火药枪来守护牛马和打猎。他认为,用这两枝自制的火药枪来保护自家的牛马不被人偷走,就像当年手持钢枪保卫祖国领土不受敌人侵犯一样,是合法的。

  今年5月25日,百朋派出所民警在到胡某家中调解他与邻居的矛盾时,破获了这起非法制造枪支案,缴获了他的两枝火药枪。经我市公安局技术部门鉴定,这两枝火药枪性能完好,而胡某的行为也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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