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买卖真诈骗墩布卖出天价
两名被告人构成诈骗罪 分别获刑
本报讯(记者洪雪通讯员曹静)39岁湖南人谢某刚出狱一年多,又伙同老乡魏某等人,让人高价代购墩布,诈骗近5万元。
近日,丰台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谢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魏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9年2月20日,谢某、魏某伙同谭某(另案处理),在本市丰台区杜家坎环岛南侧路边,以让被害人帮助购买一千个墩布为名,骗取被害人王先生人民币1.55万元。经鉴定,这一千个墩布价值仅800元。
2月28日,谢某伙同谭某再次作案一起,诈骗被害人赵女士1.7万元。3月16日,谢某三人作案一起,诈骗1.77万元。两天后,谢某与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