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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支“情敌”信用卡男子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13:58  法制晚报

  利用特殊关系变更密码

  透支“情敌”信用卡男子获刑

  本报讯(记者李奎通讯员母冰)恶意透支女友前任男朋友的信用卡,记者上午获悉,门头沟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姜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据悉,姜某与马某曾是北京某科技学校的同学,毕业后同在一煤矿上班。马某的前女友张某与其分手后,与姜某恋爱。

  一次,张某打电话要求马某把留在自己这里的东西拿走,马某表示东西都没用了,请张某扔掉。

  处理这些物品时姜某也在场,他从中发现了一张信用卡,便把卡留了下来。姜某知道这种信用卡是由所在煤矿统一办理,只要知道单位名称和马某的身份证号就可以打银行客服电话变更密码,而马某与姜某曾共用同一个抽屉,马某离开单位时遗留了一份合同书在共用的抽屉里,上面有马某的身份证号。

  于是,姜某通过客服电话利用马某的身份证号将密码更改,并在2008年10月间用信用卡购买了电脑、衣服等,共计透支人民币9000余元。

  2008年10月24日,马某接到银行服务人员电话告知信用卡被透支,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姜某冒用他人信用卡刷卡消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姜某案发后积极退还全部赃款,具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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