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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民改商”物业不干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13:59  法制晚报

  业主“民改商”物业不干了

  起诉要求恢复住宅原状

  本报讯(记者李奎)橡树湾3位业主擅自将私宅改为商用,该小区物业劝其改正未果后,将业主周女士等3人告上法院。

  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这三起案件。据了解,这三起案件的原告是华润置地(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橡树湾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方。

  据华润置地物业公司称,2009年5月,该公司发现橡树湾周女士等3名业主分别将其住宅私自改为商用(盲人按摩院、美容院、商店),其行为违反了《物权法》和《橡树湾业主临时公约》的相关规定,给社区治安、环境等带来诸多隐患。

  华润置地物业公司还表示,这三个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行为遭到很多业主的反对,业主纷纷向物业公司提交书面抗议,要求对此加以制止。

  物业方面曾与周女士等三位业主多次协商,要求其遵守法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恢复住宅原状,但至今没有改正。华润置地物业公司遂将三位业主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三业主将其住宅恢复原状。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规链接

  《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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