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雷王蕾 实习生 陈艳艳)昨日获悉,日前省政府出台了《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暂行)》,闽江、九龙江、敖江、汀江、晋江、龙江、木兰溪、交溪(即“六江两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将被列入各地官员政绩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设区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在整治过程中失、渎职的地方和责任人,还将由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根据考核办法,考核对象为“六江两溪”重点流域范围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内容包括水质指标、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重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采取以扣分形式的百分制记分。
据了解,以往省环境保护部门只针对闽江等流域出台过专门的考核办法,而此次考核办法出台,将范围扩大到“六江两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