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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座祖坟被挖 22具遗骨丢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19:25  内蒙古晨报

  包头一村民跑了近1年仍无结果,希望为先人讨说法

  设在公墓里的祖坟不见了,22具遗骨也没了踪影,包头一村民为先人讨说法。

  22具尸骨一夜丢失

  尚岐斌,55岁,包头市共青农场农民。说起自己的家族史,他颇为自豪,他的先人是清朝嘉庆年间,由山西走西口来到包头的,到自己这一代是第9代人。

  据他称,多年来其家族墓的12个坟头、24具遗骨,共计7代人埋在自己的承包地里。2007年10月底,包头市万水泉管理处修东区八街公路和建设共青中学要占尚岐斌所承包的土地,需尚岐斌迁坟。当时,万水泉建设管理处和共青农场第九分公司指定,尚岐斌的迁坟地为共青公墓,并根据政策补偿每具尸骨迁移补偿费100元。

  尚岐斌考虑到共青公墓有专人负责看管,以后不会出问题。2007年11月前,他就将家族墓全部迁到了共青公墓。

  2008年10月28日中午,尚岐斌突然接到共青公墓负责人的电话,被告知,早晨上班的看墓工人发现他们家的祖坟被人挖了。

  尚岐斌急急忙忙赶到墓地时发现,原本按辈排列的7代人的公墓只剩下了列祖的一个坟头,其余的6座坟头22具遗骨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长50多米、宽20多米、深4米多的大坑。

  尚岐斌欲诉无门

  墓地为什么会变成大坑?是谁挖了自己家的祖坟呢?当尚岐斌向公墓负责人提出质疑后,公墓负责人当时告诉他不清楚,有可能是挖土的人给挖的,公墓已经报了案。

  事发3天后,尚岐斌得到消息称,挖他祖坟的人已被抓。于是他来到万水泉派出所了解情况,当时派出所给他的答复是:会出面调解让挖土人赔偿他的损失。

  谁知,直到2009年6月,前后跑了不计其数,可派出所对如何处理没有明确的说法。于是,他又找到了共青公墓和其上级单位,要求对此事给予处理,可对方均告诉他,祖坟被挖应找派出所和挖土的人,和公墓没有关系。

  事情已经过去近10个月了,被挖的祖坟已被垃圾填平,可尚岐斌却欲诉无门。尚岐斌认为,当时是万水泉建设管理处和共青农场第九分公司让他将祖坟迁到共青公墓的。共青公墓作为一个专门存放尸骨的地方,又有专人看管,出现祖坟被挖的问题,他们应该负全部责任。于是,他将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到了派出所,可是派出所一直也没有处理。

  公安局建议走法律程序

  一夜间丢失22具尸骨,尚岐斌历时近1年的时间讨说法,为什么事情就解决不了呢?

  8月10日,记者致电共青公墓的主管部门万泉公共事务服务公司董事长贾彦宙,贾彦宙称,尚岐斌的祖坟是在共青农场整体规划时,由万水泉建设管理处出面协调迁到公墓边上的,公墓不收取其费用,不属于公墓的管理范围。他家的祖坟被挖后,公墓将挖土的人和车都扣了并交到了派出所,他应该去派出所找挖土人赔偿。

  公墓让找派出所处理,派出所当时也答应要给尚岐斌处理,可后来为什么又出现了迟迟不处理的结果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事发时,答应尚岐斌协调处理的万水泉派出所的前任史所长调走后,现任李所长让派出所冯指导员出面处理,可是截至目前,此事也没有处理。

  8月11日,记者联系到了万水泉派出所冯指导员后,记者说明采访意图时,他让找所领导和高新区公安分局政办的工作人员。随后,记者联系了高新区公安分局政办的工作人员,一位杨姓工作人员称,他从派出所了解的情况是,挖土人将村民的祖坟挖了,此案不算治安案件也不算刑事案件,派出所无法处理,建议当事人走法律程序来处理。

  本报记者 常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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