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爽
□通讯员王建华
本报8月20日热线消息在短信诈骗被人熟知之后,骗子们又将目标锁定了信用卡账户,将短信诈骗进行升级,利用信用卡消费提醒短信进行诈骗。20日,青岛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警情预告,在正常消费外收到的有关信用卡消费的短信纯属诈骗,切勿按照短信提供的咨询电话回电查询。
近日,岛城许多市民陆续收到不同“银行”发出的短信,例如近日岛城有多名市民收到同一信息:“建行通知:贵客户您于8月19日在××商场消费9800元已被确认,限两天内到建行各网点缴纳,逾期将从您名下账户扣除,咨询电话……”等等。对此,青岛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说,诸如此类的消费短信,均以银行名义往市民手机发送短信,若市民一旦轻信,按其提供的咨询电话回拨过去即会上当并造成财产损失。
据介绍,该类诈骗最常见的步骤是在用户打第一个电话查询的时候提供一个所谓“公安部门”的电话号码,让用户直接和这个部门联系。而在用户打通了这个“公安部门”报警电话之后,对方会说要处理这个事件,同时还需要用户拨打他们提供的“信用卡中心”电话号码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账户里的钱不会再被取走。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会指导用户通过自动柜员机将“被盗用”的卡里的钱转到一个特定的账户。转账成功之后,这些钱尽数进入诈骗者的账户。
针对此类诈骗的规律特点,青岛警方提醒市民,一旦出现类似短信,市民一定要核实短信来源,不要怕麻烦自以为是。对于不熟悉的人员不要轻易告知其隐私情况即便是熟人的电话,如果涉及寄钱等,不要轻信,最好的方式是回拨核实。不要按照陌生人的指令在银行ATM上进行转账操作将资金转入陌生的账户;不要轻易将卡号、存款密码等告知他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在侦查办案中都不会通过电话询问群众家中存款密码,以及要求转账等。市民一旦接到这类诈骗信息请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