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台北8月21日电 面对“莫拉克”台风造成的严重损失,台湾行政当局拟3年编列1000亿元新台币重建经费,完成灾区重建工作。
台行政当局20日通过了《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特别条例草案》,总计规模上限为1000亿元新台币。这笔经费将由台行政当局以举债或出售当局持有的事业股份,分年编列预算。
《草案》授权各级政府部门对灾区安全堪虞或滥建的土地,划定特定区域并强制迁村、迁居或限制居住,安置居民所需土地可以征用或申请拨用。
台行政当局负责人表示,灾区重建计划应该包括基础设施重建、家园重建和灾区区域产业重建等内容,以保证灾区重建后可以成为更适合人居住的地方。
目前,台行政当局已将《草案》递交到台立法机构等待三读通过。
此外,台行政当局还宣布,22日至24日将在全台范围内哀悼风灾死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