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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县酒后驾车致人死亡者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1日21:37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8月21日电(记者李亚彪) 浙江省天台县公安局21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肇事者戴天涯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16日22时30分,天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60省道三合镇下坊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指挥中心迅速指令交警大队出警,交警大队快速出警,立即开展现场勘查与调查取证工作。

  警方调查认定,肇事者为24岁的天台县洪畴镇人戴天涯。16日,他驾驶车牌号为浙J5300E的宝马轿车自天台城区沿60省道驶往洪畴镇方向。22时25分左右,车子途经60省道三合镇下坊村路段时,与前方道路自北往南抱着小孩子的一位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这位姓席的行人在被送往医院急救途中死亡,其儿子被送到台州医院抢救,抢救无效于18日死亡。

  据警方介绍,当交警到现场时,戴天涯已弃车离开。民警通过现场走访、网上查询确定了驾驶人,并进行了布控。17日2时许,戴天涯在亲人陪同下到交警大队投案,办案民警立即将其带到医院抽取血液样本,并依法询问。

  19日,经台州市公安局鉴定,戴天涯的血样检测结果显示为血液酒精含量0.72mg/ml,系酒后驾驶。目前,天台县警方已将戴天涯予以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1日夜,天台县警方几乎全员出动,由局领导带队,分为多组,在各条公路上严查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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