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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要向班主任倾斜 不能胜任将调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4日01:42  东方今报

  □记者 赵媛 实习生 常仙鹤

  今报郑州讯 中小学班主任将有更多时间专心处理班级事务,并且已在我省实施的绩效工资分配将向班主任倾斜。昨天,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教育部前日下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明确了班主任的更多管理权限。

  根据规定,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

  按照这一规定,中小学班主任的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也就是说,班主任的授课任务减半后,可以有更多时间用在处理班级事务上。同时,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统一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要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此外,新规还赋予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而高校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将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培养方向,给班主任提供更多的求学深造机会。

  少上课,多拿钱,并不意味着班主任的活儿好干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表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复杂而细致,需要付出更多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这都对班主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不能胜任的,学校要及时将其调离班主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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