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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母告养子 都有一肚子委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4日02:07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 黄涛 记者 吴杰)70岁的孙老太太把养子孙亮告上法院,说养子对自己不管不顾,导致自己无力支付医药费,要求养子支付每月赡养费1000元。而在法庭上,孙亮称自己为养母工作了十几年,几乎分文未得,现在自己也经济困难,无力养母。近日,法院判决了此案。

  30多年前,孙亮出生后没多久,就经历了人生的一个转折。他的亲生父母都是残疾人,没有劳动能力,无法把孩子抚养成人。同是姓孙的一家人,为了保住孙姓的香火,姑妈孙某把孙亮抱回了家。孙某自己有一个10岁的孩子,把孙亮抱回家后,生活的压力顿时重了很多。孙亮上小学、中学的费用,也全由孙某承担。十年前,孙某的丈夫去世。但是,孙某仍然靠着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孙亮结婚成家。

  现在,孙某已经70岁,成了年老多病的孙老太太。孙老太太在她的起诉书中写到,她把自己拆迁所得的10多平米的门面房分给孙亮,让孙亮经营小饭店维持生计,而自己患上多种疾病,每月1000元的退休工资根本不够医药费支出。让孙老太太感到绝望的是,当他要求孙亮履行赡养义务时,孙亮竟然不愿支付。

  被告上法院的孙亮,却也觉得自己一肚子委屈。孙亮说,他从学校毕业后,就为养母经营的小饭店打工,工作了十几年几乎没有一分钱工资。对于那套10多平米的门面房,孙亮说:“我是被赶到那小门面房里去住的,当时一家人都挤在里面,靠做点小生意艰难度日,后来我向老婆娘家借的钱,才付了首付买了房子。”孙亮表示,孙老太太有退休工资和医疗保险,而且亲儿子是公务员,不可能没有能力看病和生活。

  近日,经南京市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经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调解,孙老太和孙亮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各让一步,由孙亮每季度支付赡养费1000元。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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