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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人因支农资金问题受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4日02:3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赵鹏) 审计署昨天发布的2009年第11号审计结果公告显示,河南等10个省、区、市财政支农资金审计调查发现违规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截至今年5月底,仍有约15%的违规资金未整改,30%被挪用于建房买车的违规资金未归还。此外,2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公告透露,2008年,审计署对河南、甘肃、山西、黑龙江、江苏、湖南、福建、陕西、内蒙古和重庆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至2007年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以及相关涉农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上述10省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违规使用支农资金26.93亿元,其中5837.4万元用于建房买车(审计调查结果已于2009年5月20日公告)。

  近期,审计署对违规使用支农资金问题的整改结果进行了跟踪调查。据统计,截至2009年5月底,各地已经整改的违规资金22.86亿元,占审计调查发现违规资金总额的84.91%。10省区市被挤占挪用的财政支农资金已经归还原渠道7.53亿元。其中,归还被挪用于建房买车的财政支农资金4084.93万元,占被挪用于建房买车违规资金总额的70%,其余挪用于建房买车的违规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各地强化问责制,对于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在审计调查期间,审计机关共向地方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案件线索14起,涉案金额2960.5万元,涉案人员26人,目前已有2人被立案调查,2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审计署表示,下一步,审计部门将继续跟踪相关地方和单位的后续整改情况,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同时,与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水利等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促进不断完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财政支农资金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从根本上杜绝违规使用支农资金情况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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