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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桥集贸市场私设停车场被取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4日02:3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袁国礼)草桥集贸市场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共道路设成停车场,并租给停车公司收费,被市民举报到丰台城管花乡分队。近日,花乡城管将该非法停车场取缔。

  近日,记者暗访了这个非法停车场。仅容两辆车并排通过的草马河南边道路,被划出了一个个停车位,河边的小树林里也被划出了停车位,总共有40余个。停车场西口立有一块停车指示牌,上面有收费标准:小型车半小时一元,大型车半小时两元。几名年轻男子正在向停车司机收费,他们所给的发票上,盖章单位为北京世纪丰安停车管理服务中心。一名自称是停车管理员的小伙子称,收费是从8月8日开始的,收费牌也是8月8日从别处移过来的。至于有没有审批手续,他也不清楚。但他表示,此处是草桥市场租给停车服务中心的。

  在路边的一根电线杆上,记者看到一个盖有草桥集贸市场和北京世纪丰安停车管理服务中心公章的通知,上面声称建立停车位,是为车主服务,有专人24小时看管。

  据花乡城管分队负责人表示,他们通过相关部门进行了查询,没有发现此处被批准为停车场。20日下午,城管队员找到草桥集贸市场,该市场一位负责人称,附近的易初莲花和另外一个小区停车都收费,由于草马河南岸经常出现拥堵,所以市场就将此处租给北京世纪丰安停车管理服务中心,由其进行停车管理并收费,至于审批手续,这位负责人称,那是停车管理服务中心的事。北京世纪丰安停车管理服务中心也未能拿出审批手续。

  花乡城管分队负责人称,此处道路属于公共道路,草桥集贸市场和北京世纪丰安停车管理服务中心未经审批都无权在此私设停车位收费,城管队员当场责令不得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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