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没上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你有权拒缴

  本报讯(记者 吴凤)省物价局日前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水路运输管理费等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被汇总公布。省物价局强调称,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以此次公布的《收费目录》为准,凡未列入该《收费目录》的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缴。

  按照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在收取费用时需在现场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市民可登录省物价局政务网(www.scpi.gov.cn)查询批准各部门设立的具体收费项目,若遇乱收费,可直接拨打12358举报。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