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0日,江苏盐城发生了震惊全国的停水事件,因多个自来水取水口的水源被污染,龙岗镇20万居民无水可用,时间长达66小时40分钟。平息事态之后,涉嫌排放有毒废液的盐城标新化工公司法人代表胡文标和生产厂长丁月生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传统意义上的“投毒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六年。这是国内第一次以这个罪名判处排污企业的责任人,而之前,排污导致严重后果的企业责任人都被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自水污染事件发生后,龙岗镇铁腕治理化工企业,22家化工企业全部被关停。完成这一切,龙岗镇只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这座离盐城市中心约20公里的城镇也正在经历着一次产业转型的艰难过程。“很多企业都是刚起步企业,投产时间不长,还没有收益,但是我们采取的是零容忍,全部关停,”一名官员说:“对我们地方的经济影响很大,但我们知道这不是一个谈损失的事情,我们要做的就是坚决执行上级的任务,而且永远不进化工项目,”没有了化工厂龙岗镇正在努力寻找新的产业,机械、电子产业被定为了目标。而当地河流也已没有了半年前的污浊,河水清可见底。
在盐城,这个判决起到很大的示范作用。“他们至少可以约束自己的行为,知道自己排污的风险有多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判决未必不是个好事,”盐城一官员说。(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