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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父亲房产更改母亲墓碑

  6年前,彭华请了长假到外地照顾病重的妻子,6年后他回到成都,却发现父亲当年卖给自己的房子如今哥哥也有份。让他更想不到的是,为了达到共同占有该套房产的目的,哥哥不仅于2年前将自己变成了“下落不明”的人,还更改了母亲墓碑上的去世时间。

  弟弟“下落不明”法院缺席审判

  彭李和彭华是兄弟俩。1997年3月,他们的母亲李兆华去世,同年6月,其父彭友才参与单位房屋改革,购买了成都市某小区的一套住房。2003年,彭华在湖南某部队的现役军官妻子身患重病,于是,他向单位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前往湖南照料妻子。

  2005年,彭友才将自己于1997年所购的房子卖给了彭华,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同年10月,彭友才去世。2006年5月,彭李向法院起诉,称母亲李兆华于1998年去世,该房屋有一部分为母亲的遗产,请求法院判定父亲与弟弟所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受理此案后,按彭李提供的地址,无法向彭华送达法律文书,遂认定其下落不明,并采取在报上登载公告通知彭华出庭应诉,可彭华最终未出庭,于是法院采取缺席审判的方式于2006年9月12日审理认定,房屋为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法定继承人为彭友才父子3人,因此一审判决彭华与彭友才签订的《成都市房屋买卖合同书》部分无效,房屋为彭李和彭华之共有财产。

  销毁相关材料 涂改母亲墓碑

  2009年春节,彭华和妻子回成都才得知此事,对法院判决不服,彭华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关于“去向不明”,彭华说,因照顾生病的妻子和小孩上学,他于2003年办理长假手续后,前往湖南妻子部队生活,走之前,他还将自己在成都的一套房屋借给彭李居住。“他一直有我的联系地址、电话等。”去年大地震后,彭华夫妻俩还多次与哥哥联系,关心他们的安全,但彭李从未提到官司的事情。“他一面声称我下落不明,一边向我索要我的医保卡供他使用。”彭华对哥哥的做法非常气愤。

  彭华还称,哥哥所争夺的房屋当时是作为父亲单位的福利房,只能以父亲个人名义购买,“其实出资人是我妻子。”他表示,母亲是于1997年3月13日去世的,彭李却销毁家里所有记载与母亲去世有关日子的相关材料,还把她墓碑上的日期也做了涂改,将1997改成了1998。

  检察机关认为原审认定事实可能存在错误,遂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目前,法院采纳了该建议并裁定再审。

  (文中人物系化名)

  早报记者 关义霞 实习生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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