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戴君莉 记者 张宏岩)因朋友急需用钱,市民小梁借给对方四张信用卡。事后,因借卡人无力偿还欠款,小梁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据道里区法院法官介绍,27岁的小梁是一家公司的女职工。去年8月初,朋友大波告诉小梁,自己急需用钱,向小梁借用手中的信用卡。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小梁没有多想,就将自己手中的三张信用卡借给了大波。没过几天,小梁又从自己好友小琪手中借出了一张信用卡交给了大波。大波先后从小梁的信用卡里透支了近万元,从小琪的信用卡中透支4万余元。取款后不久,大波为小梁出具了一张欠款5万余元的欠条,承诺10月中旬还清。然而到当年11月,大波只偿还了5000元,还有透支本金45000余元未归还。小梁不断找大波索要欠款无果,只好将大波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大波从小梁处借用信用卡,并在卡中透支后,未按双方约定偿还原告欠款,对这起债权纠纷应负全部责任。日前,道里区法院判处大波偿还小梁欠款45000余元及欠款利息6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