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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

  国家出台新规强化中小学班主任的权利

  据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记者吴晶)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在工作量、待遇以及教育学生等方面强化了班主任的权利,并从待遇方面加强了保障性规定。

  针对一直以来班主任教师工作负担过重的普遍现象,《规定》要求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并要求各地合理安排班主任教师的工作量,使他们有精力来关心每个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身心健康状况及其他各方面的发展状况。

  长期以来,广大中小学班主任教师辛勤工作在育人第一线,而享受的班主任津贴标准一直沿用的是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标准,已经远不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自2009年起,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这次出台的《规定》要求将“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为保障《规定》的贯彻落实,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中,把教师是否担任班主任、班主任工作开展得如何作为重要衡量指标。对于班主任教师超课时工作量,要发放超课时补贴。要认真做好班主任的选聘工作,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定期考核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教师聘任、奖励、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的,应调离班主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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