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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豆浆机“冒顶”烫伤人 消协帮消费者讨回医药费6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4日06:49  大众网-齐鲁晚报

  □通讯员孙翼卜凡举

  □记者吴慧

  本报8月23日热线消息

  平邑县刘先生在使用新买的豆浆机时不慎被烫伤。对于烫伤原因,刘先生认为是产品质量有问题,而商家却认为是消费者使用不当。双方各执一词不肯相让,在消协的调解下,刘先生讨回医药费600元。

  8月 16日,刘先生购买了一款豆浆机,8月 17日早晨在煮豆浆时,豆浆机上盖突然翻开,把刘先生手掌和手臂烫伤,去医院诊治共计花去720元医药费。

  看着自己伤情和刚购买的豆浆机,刘先生越想越不对劲,很可能是豆浆机质量有问题才致使自己受伤,找到经营商寻讨说法。经营商在查看豆浆机后认为是刘先生操作不当所致,不同意赔偿医院费,可以更换新机。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刘先生投诉到平邑县消费者协会。消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后作出上述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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