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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驾驶员需要“回炉” 累计学习7天,考试合格驾驶证方可正常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4日06:50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张琪

  □通讯员袁圣凯李娜

  本报烟台8月23日讯近日,随着烟台市交警部门“迅雷”行动深入开展,两周来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9700余起,许多驾驶员被依法暂扣驾照、记分。记者了解到,目前因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大幅增加,加上原来累计人数,因各种原因记满12分而未学习的驾驶人达到了2709人,请这部分驾驶员及时到驾管部门学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8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记者了解到,由于许多驾驶员对这一规定不了解,仍然继续驾车。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如果您在此期间驾驶车辆或发生交通事故,将不受法律保护。为保护驾驶人的合法权益,近日交警支队对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汇总,共有2709人记满12分而未参加学习。驾驶员记满12分后要到驾管部门进行学习,学习采取随时报到、随时开班、集中授课、自主考试的方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驾驶员持身份证、驾驶证(或通知单)、3张1英寸免冠彩照到驾管所报名,累计7天学习期满,即可参加理论考试,考试合格者记分消除,驾驶证就可以正常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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