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乐琳记者丁伟)因盗窃罪入狱4年刑满释放后,乐山市中区人赵某不仅没有洗心革面,反而变本加厉四处实施诈骗,从2005年至2008年共成功作案12起。但在实施第13起诈骗后,赵某被沙湾区警方抓获,并交代出了之前的12起犯罪事实。沙湾警方昨日透露,13起案件涉案金额共近百万元,其中1.6万元现金和赵某用赃款购买的一辆本田轿车被警方追回。目前,赵某已被逮捕。
今年3月29日下午,沙湾警方接到当地人余某的报案,称市中区全福镇人赵某以合同诈骗的方式,骗走她和丈夫姚某30万元,其中10万元为现金支付,20万元为转账支付。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当地警方十分重视,立即对赵某展开了侦查。警方调查发现,赵某居无定所,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而在其银行账户发现,余某夫妇确实曾于当月24日向该账户转入了30万元,这笔钱被赵某于24日、26日分3次全部取走。
在确定赵某具有重大嫌疑后,警方于当月31日成立专案组,对其进行立案侦查。而此时,携有巨款的赵某已经音讯全无。经过大量摸排工作,警方发现极有可能逃往绵阳市。4月9日晚,在绵阳警方的协助下,专案组民警在绵阳某酒店,将化名“梅某”的赵某抓获。
赵在随后的审查中交代,他于1998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入狱期间认识了姚某。今年3月21日,赵某找到姚某,一番游说之后与其签订了标的为70万元的玄武岩道渣运输合同。协议签订后,姚某夫妇向赵某支付了30万元合同款,而赵某在拿到钱后便玩起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