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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公平在于政府应主导水务公益属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4日07:03  燕赵晚报

  □宋桂芳

  住建部官员及有关专家正在就水价问题在部分城市调研。据称此次调研的重点之一,是外资与这一轮水价上涨的关系。(8月23日《济南日报》)

  最近两个月以来,包括上海、天津、沈阳、广州等多个大中城市都已经举行了水价上调的听证会。尽管专家煞有介事地教导我们说:“水价过低是在侵犯老百姓自己,应坦然看待涨价。”但显然,人们宁可在低水价中自己“侵犯”自己,也不要喝高价水的“幸福感”。

  水价改革是大势所趋,水价上调也不是动辄得咎的事情。这些年,一方面是水处理标准逐年提高,另一方面是持续多年在PPI高企下克制不涨价的压力需要理性释放,水价适度上调也是合理诉求。但是,最近一个月来舆论的质疑声音表明:水价从经济问题演变为民生问题,关键不在涨不涨,而在于向群众交代清楚“为什么涨”和“怎样涨”。

  在近几年蜂拥而至的转让水务资产大戏中,部分外资企业的确高调地充当了推手一角,高溢价收购水权经营项目。经营者不是慈善家,投入是要计算在成本里的,于是,一些在前几年高溢价转让水务资产的城市,成了本轮水价上涨的急先锋,眼下不过是到了为高溢价“秋后算账”的节点而已。

  水价飙涨是外资水企的独家行为吗?事实上,外资在中国水务市场远未达到垄断地位,在华主要外资企业目前所有签约项目的供水总能力不到全国供水总能力的10%,排名第一的威立雅水务实际市场占有率不到3%。在涨价冲动面前,内资外资所遵循的逐利逻辑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关于这一点,只要看看全国各地叫嚣“不涨价就不成活”的水企背景即一目了然。

  无论谁来经营水务,水的公共产品属性是笃定的。因为是公共产品,所以必然具有公权垄断性。在此之下,“特许经营”就不能走完全市场路线,需要以合理利润率来回应消费的公益性与投资的稳定性。

  当然,一味声讨水企不仁不义也显然不理性。企业逐利本身无可非议,如果要规制水企的利润,控制其盈利水平,还原水产品的民生属性,政府的公共服务当有所作为。水务回归公益,水价方有公平。公益两个字的价值不仅在于口号,还得有投入、立规矩,最终才能转化为民生福祉:一是财政应承担管网建设责任,降低水企投资性成本,防止其借折旧率牟利,使其生产性成本收益更为清晰;二是对“保本微利”等原则进一步厘清,水企的账单不能一直不清不楚;三是尽快明确水价定价机制,改变不透明的态势,尊重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至此,水务等公用产品的改革思路该反思“一卖了之”的模式了,作为资源型产品,无论如何与市场联姻,政府职能都不能缺位——不然,类似水这样的资源型产品就成了垄断体制下诞生、市场机制下出售的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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