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领告婚介所索7万服务费
本报讯(记者洪雪通讯员雪洁)因只收钱而没有给自己介绍对象,白领姜女士将北京某婚介所业主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并退还7万元的服务费。
记者上午获悉,丰台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姜女士诉称,她于2008年11月10日与北京某婚介所签订《咨询服务合同(会员制)》,约定婚介所为姜女士提供婚姻介绍服务,服务费共计10万元,首付4万元,第二次支付3万元,最后支付3万元。服务期限为婚姻介绍成功为止。
合同签订后,姜女士依约先后交纳了7万元服务费,100元建档费,但是婚介所一直没有提供相应服务。
协商未果
2009年7月7日,婚介所被张先生注销。
之后,姜女士多次找到张先生协商未果。为此,姜女士将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双方签订的 《服务合同 (会员制)》解除,并判令张先生返还自己7万元服务费。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