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首推居家养老服务单位退出机制
服务差、态度差将被淘汰
本报讯(记者 汪红)服务对象满意率不足90%,服务质量差、态度差的居家养老服务单位,将可能被淘汰。丰台区将在全市率先推出居家养老服务单位退出机制。
记者昨天从丰台区民政局获悉,丰台区出台《居家养老服务单位管理办法》和《居家养老服务单位挂牌标准》。规定全区将选取三类机构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单位,均须向民政部门备案登记,具备相关资质,并经街乡(镇)社区(村)公示。
丰台区将于近期对首批130家政府部门认定的居家养老服务单位统一挂牌。
三类居家养老服务单位
街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自管服务组织纳入的居家养老服务单位
街乡(镇)社区(村)组建的居家养老服务单位
通过向社会公开选择的居家养老服务单位(包括家政、餐馆、理发及洗衣店等便民服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