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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4日15:11  法制晚报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增条款

  武警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本报讯(记者胡晓华)人民武装警察不得有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交通工具、住所、场所等行为。

  今天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增加条款,对人民武装警察在执行任务当中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草案中同时增加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应当坚持严格审批、依法用警的原则。具体的批准权限和程序由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

  据悉,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对本法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将其修改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以及防卫作战、抢险救灾,参加国家经济建设等任务。

  草案还明确了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组成部分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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