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济南8月24日消息(记者柴安东)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9时20分报道, 近日,济南市下发了一个文件,叫做《领导干部出国(境)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的意见》,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市管干部、市直部门和区管县处级干部、县(市)管科局级干部,不管是因公还是因私出国出境,都得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其实,早在2008年上半年,深圳市也出台了类似的措施,他们的目的是坚决查处参与境外赌博等违纪行为。
市直部门和区管县处级干部因公出国(境)的,由管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外事办公室收到市外事办公室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后,抄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或部门备案;因私出国(境)的,由管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将因私出国(境)政审批件抄送有关部门的同时抄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或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