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南昌市启动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4日23:09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新闻网8月24日南昌讯(陈军玲 记者 邓小勇 报道)近日,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工作方案》。该方案采取“分阶段逐步推行”的原则,在药品生产企业分两大阶段实行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2009年8月30日前,完成辖区4家注射剂类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质量受权人备案;2009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市其他原料药和制剂35家企业质量受权人备案。

  据悉,质量受权人主要负责规范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建立完善企业药品生产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参与或负责药品研发和技术改造;对质量管理活动行使决定权和否决权,对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对成品放行负主要责任。而质量受权人由企业推荐,有严格的入选条件并经过药监部门培训,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受权人签订受权书后,再经药监部门备案方能上岗履行其相应职责。同时,每年药监部门将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实施情况开展评估考核。

  编辑:刘建明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