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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阿婆上访追7年临迁费 开发商拖欠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5日01:19  金羊网-新快报

  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接访日,房屋拆迁问题成为投诉焦点

  新快报讯 (记者 黄颖)位于北京路的光明广场用地,因发现文物,其规划从住宅改为商业,拆迁户14年后仍未能回迁。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接访日,光明广场拆迁户向该局副局长刘仲国诉说了该项目580户拆迁户的回迁难问题,而一位百岁阿婆向开发商追讨被拖欠的临迁费也成为当日的焦点。

  光明广场拆迁户回迁难

  拆迁户何阿姨表示,光明广场是在1995年选点西湖路拆迁的,涉及回迁户580户。当时,地块规划为住宅楼,开发商计划将住宅楼部分房子用于安置回迁户,根据回迁合同他们应该在1998年12月回迁。

  2000年4月,考古人员在光明广场工地发现南越国水闸遗址,为了让千年历史古迹能面向公众开放,广州市文物局建议光明公司更改规划,将住宅楼改建为商用楼,于是便建成了现在的商场。而何阿姨等拆迁户却不可能回迁到光明广场了,十多年里,他们到多个政府部门投诉,但至今还没有获得任何补偿。

  从住房被拆到现在,14年时间里何阿姨一家四处租房,生活动荡,最远的时候一家人住到了芳村,5口人挤在60平方米的二室一厅。原来的街坊中不少人因为经济条件好买了商品房,但何阿姨的丈夫下岗了,连经适房都买不起。她希望政府能安排一套房子供他们居住。

  对此,刘仲国表示,光明广场规划由住宅改成商业,回迁如何处理,当初确定由文化部门牵头研究解决。刘仲国说:“现在我们也很内疚,而对于拖欠临迁费的问题,我们一定会想办法解决。”他还表示,该问题的解决需要各方坐下来研究解决,但目前还是无法给出具体的时间表。

  开发商要求打七折才给钱

  昨日上午,百岁老人伍阿婆由亲戚扶着来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投诉,向开发商追讨被拖欠80多个月的临迁费。

  据了解,1992年长城开发公司拆了伍阿婆位于五羊新城寺右大街的房子。原拆迁合同约定,拆迁临迁费是600元/月。后来地块烂尾,到了2002年4月,伍阿婆不仅还没能回迁,也收不到临迁费了。

  2007年7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采取“肥搭瘦”的方式出让珠光路一商住烂尾地,同时要求开发商完成寺右大街这幅烂尾地的拆迁遗留问题,也就是说,新开发商在购买珠光路地块建商品房的同时,还得完成寺右大街地块的拆迁问题。而该地块土地性质已经变成了公共绿地,不能再建商品房。

  本以为换了新开发商,被拖欠的临迁费和回迁问题可以得到解决,但新开发商却要求临迁费要打七折后才会支付。按照80多个月计算,伍阿婆被拖欠的临迁费近5万元,打七折后就少了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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