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说结婚超过8年,她有权分我婚前买的房子。”昨日,家住武昌千家街的王超(化名)来电询问,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
王超说,自己婚前曾买过一套房给父母养老,并做过婚前财产登记。婚后两人买下第二套房,户主写的妻子的名字。“现在要离婚,妻子怪我对家庭没贡献,而且结婚超过8年,不仅婚后的房子归她,婚前的房子也应该属于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对此,司法局律师表示,旧婚姻法规定,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7年就成共同财产,但新婚姻法取消了此条规定。根据新法规,对于已登记的婚前财产,无论过多少年,都依旧是属于婚前财产,而非夫妻的共有财产,所以王超可以继续持有婚前的那处房产。与此同时,婚后所买的那套房产,尽管写的妻子的名字,王超依然可以要求分割一半。
记者 刘元聪 实习生 涂亚奇 通讯员 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