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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本《辽宁省人民法官守则》相继发到了辽宁省每位法官手中。从此以后,全省法官的一言一行都要受其规范。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此前曾出台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守则》,而省级人民法官出台人民法官守则,在全国尚属首例。
守则一个突出亮点是强化了法官接受舆论监督的意识:应当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不得对媒体采访拒之门外;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新闻媒体提出的采访要求,不得以需要向有关领导或上级法院请示为由拖延或敷衍采访等。(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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