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武警“平暴”职责拟立法界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5日04:07  信息时报

  据新华社电 昨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再次审议的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对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职责范围予以明确规定,职责范围由原来9项合并为8项,包括参加处置暴乱、骚乱、大规模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同时,武警应当坚持严格审批、依法用警的原则。

  职责包括处置暴乱骚乱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草案审议结果报告指出,有些常委委员和部门提出,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有些地方和部门提出,总结武警部队参加处置拉萨“3·14”和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成功经验,应当对武警部队负有参加处置这类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中央军委法制局和武警总部研究,建议将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规定合并修改为:参加处置暴乱、骚乱、大规模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

  草案明确规定,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担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据了解,我国武警部队主要由内卫部队和黄金、森林、水电、交通四支警种组成,总员额现为68万人。

  不得非法剥夺他人自由

  草案既充分保障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履行职责,又明确人民武装警察的基本行为规范,从严治警。草案规定,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应当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人民武装警察不得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交通工具、住所、场所;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军事秘密等。草案还规定,人民武装警察在巡逻中对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可以进行盘问和检查证件,对正在实施犯罪的人可及时予以制止,但在盘查前要出示证件。

  调动武警部队严格审批

  草案对调动使用武警部队执行安保任务的审批进行了严格规定。草案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应当坚持严格审批、依法用警的原则。具体的批准权限和程序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反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对违反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拒绝执行,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武警部队八项职责

  (一)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

  (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三)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

  (四)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五)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

  (六)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押运任务;

  (七)参加处置暴乱、骚乱、大规模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

  (八)国家赋予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1分2分3分4分5分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