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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授权班主任教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5日04:07  信息时报

  

教育部授权班主任教学生
学生认为罚抄书之类的教育可以接受。信息时报记者 龙成关 摄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梁健敏 实习生 江明亮) 昨日,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不少人认为这是对班主任工作的认可和激励,不过其中一条“中小学班主任有权批评教育学生”,引起广泛争议。教师批评学生再正常不过,还要特别规定吗?“有权”是指什么权,是否包括体罚在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规定》出台的背景主要是针对一些学校出现的教师不敢管、放任学生的现象。但有律师认为,《规定》出台应配套相关司法解释,对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利作进一步明确。否则,老师恐怕不敢走出第一步,学生家长也不会放心。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摘要

  1.“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这一要求减轻了班主任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2.“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尽管学校现在针对新规的具体措施还没有出来,但大部分教师都认为“班主任津贴一定会有所提高”。

  3.“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这一规定保证和维护了班主任教育学生的合法权利,使班主任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在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同时,不再缩手缩脚,可以适当采取批评等方式教育和管理学生。

  关注焦点

  1、怎样批评才适当?

  新规明确老师有权批评教育学生,但怎样才算“适当”?

  越秀区班主任委员会副会长徐凤娆:教育部出台这一规定,是对一线老师的肯定、重视和保障。但同时很难界定怎样才算“适当批评教育”?所以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希望广州教育部门能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出台具体可操作的施行方案,落实和保障班主任权利。

  2.何种方式学生接受?

  从学生的角度,什么样的批评教育方式,是他们愿意接受的呢?

  3中初一学生颖儿:老师都是口头教育,严重点的就罚抄书,但有些学生会仗着自己“特殊的身份”不把老师放在眼里,所以老师有时也会私底下打学生手掌以视惩戒。对于新规可以理解和接受,但最好别打学生,罚学生搞卫生,抄书都可以。

  3.班主任是否只手遮天?

  对于教育部的新规,家长们在支持的同时也有点担心,一旦明确规定,是不是意味着班主任就可以“只手遮天”?

  学生家长:不能放纵孩子,可以而且应当采取适当的惩罚,只要不伤及孩子的身心健康,小惩大诫一下能够理解和接受。但老师搞师生恋,罚学生跑步类的新闻也时见报端,家长也不能视若无睹。新规的出台等于班主任有了“尚方宝剑”,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谁能保证以后部分班主任,借批评教育对孩子进行“变相体罚”?

  律师看点

  “适当方式”应有司法解释

  广州律师所张律师曾在从化的一所学校教书,此后由于各种原因转行成为律师。曾经有过教师背景而又任职律师的他看待新规有更多的感触。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张律师认为“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有以下两个亮点:首先是以法规的形式肯定了班主任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利,体现了对班主任工作的支持与尊重。但是,在这一点中,适当行为已经包含了例如罚站、适当的抄书等不损害学生身体、心里健康的惩戒行为。

  而作为一名曾经的初中老师,他认为教育现在的学生尤其是初中学生并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就能够实现教育的目的的。为此他建议,在不侵害学生身体、心理健康的基础上,应通过司法解释对“适当方式”进一步明朗化,并对其尺度适当放开。这种做法有利于学生的成长,是符合法的正义价值的。这种做法在国际上也是有例可循的,西方部分国家已经容许老师保留一定的处罚权利。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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