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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行政区划推进粤港澳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5日04:55  深圳商报

  【本报广州8月24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广州记者 王 民 古国真 通讯员 徐 刚)针对目前粤港澳区域合作面临的转型压力以及行政区划造成的制约作用,广东省情研究中心24日发布一份报告提出了一种粤港澳合作的创新模式——构建“粤港澳跨行政区域创新系统”,建设创新型的粤港澳跨行政区域,使自主创新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粤港澳跨行政区域创新系统的战略核心是“整合资源、提升层次”,即在“一国两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CEPA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的有关要求,打破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以广东省为主体,联合和利用港澳地区的科技力量,通过协调三地的区域创新发展战略,整合三地创新资源,采用市场化的手段加快粤港澳跨行政区域科技创新与合作,逐步形成“优势互补、结构合理、功能完备、富有活力、开放竞争”的多元、动态的跨行政区域创新系统。

  粤港澳三地企业多属于中小企业,综合实力相对较弱,亟须各级政府重点扶持。因此,要以企业为核心大力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加强粤港澳三地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鼓励广东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建立研究中心和技术研究院,引导港澳企业在粤设立研发机构,并通过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制定,加快粤港澳跨行政区域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

  粤港澳三地都有相当数量及知名度的高校和科研机构,但是,过去这些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比较薄弱,科技资源的相互利用也不够。因此,有必要联合粤港澳三地主要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如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科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和澳门科技大学等),成立粤港澳跨行政区域应用科技研究院或创新技术研究院,建设跨行政区域技术和知识生产的集散地,推动建立起联系紧密的多元化、社会化的知识创新基础平台。

  此外,报告还提出建立以风险投资体系为保障、人才聚集为优势的动力创新系统,考虑设立“粤港澳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吸引民间资金支持科技创新活动;在深港、珠澳边界建设跨行政区域的“高新技术创新走廊(园区)”,发挥“筹资中心”和“创新孵化器”的功能;粤港澳三地政府应该放宽科技创新人才出入境的审批手续,实施人才的柔性开放战略,方便他们自由出入境和自由选择在三地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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