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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改变小区按人头收水费现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5日05:58  哈尔滨日报

  我家住南岗区文景街,如今我们小区水费实行按人头收费的方式,物业公司收取每人每月水费10.40元钱,如果照此收法,像普通三口之家,每月的水费就高达31.20元,这是不是收得太高了。对此我们找过小区物业公司,可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却说这是自来水公司规定的,他们也没办法。我们不知道,物业的答复是不是有依据,如果说供水公司出台过相关的收费规定,为什么我以前住的小区每月每人收费仅仅5元钱。如果说这是供水公司所定的价格,那么是否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

  网友 ttwy

  市供排水集团回复:

  这位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情况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文景小区居民一直按单元总水表计量收费,由物业公司代收水费。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城市供水实行按进户总水表计量和水价标准收费”,规定“民用设有上下水厕所每人每月按4立方米收取”。该单元居民可以通过所在物业公司向地区供水公司提出查表收费到户申请,以尽早解决按人头收费的问题。只有地区供水公司对该处实行查表收费到户以后,才会彻底解决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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