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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省招办有人”骗走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5日07:00  沈阳网-沈阳晚报

  

  案件事由:“省招办有人” 骗走10万元

  2008年高考结束后,沈阳人宋某的儿子才考了200多分,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差悬殊。为了能让唯一的儿子上大学,颇有资产的宋某四处托关系、找路子,盼望能有奇迹发生。

  偶然的一次机会,宋某在朋友聚会上结识了贾某。酒过三巡,宋某将自己的愁事在酒桌上说起,一听说宋家正为儿子上大学犯愁,贾某立刻说道:“这点小事还愁成这样,我能办。”他声称自己认识省招生办内部人员,保证宋某的儿子能被录取,但需要10万元疏通打点。

  宋某二话没说马上答应了贾某的要求,次日便把“活动经费”全额汇到贾某的账户,全家人一心就等着贾某的好消息了。但眼看高考录取工作接近尾声,宋家的录取通知却迟迟未到,再找贾某已经无影无踪,宋某感觉可能上当,马上报警,遂将贾某告上法庭。

  法院认定:“办事高人”被判10年徒刑

  经皇姑法院审理查明,在高考期间求贾某办事的不止宋某一人,失望的更不止宋某一家。贾某号称认识的所谓“省招生办领导”,仅仅是一个在招生办人员所驻宾馆前台担任接待工作的女孩。

  在警方讯问笔录中,贾某更直言不讳:自己根本没有什么能力办理高招录取的事,之所以欺骗众多家长,一方面是出于虚荣,在朋友间“有面子”,另一方面则是想把这些骗来的钱“存进银行生点利息”。

  法院认为,由于贾某诈骗金额特别巨大,他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法官提醒:面对高考家长需冷静理智

  法官提醒考生家长:面对高考家长首先要理智。

  在审理的多起高考诈骗案中,都是家长在孩子成绩没把握或是成绩不理想的情况下“有病乱投医”,相信托关系肯花钱就能把孩子送进大学的谎言,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实际上孩子能否进入大学,首先要看考试成绩能否达到录取分数线,所谓“内部指标”、“调剂名额”等,都有严格的招生程序,并非托关系肯花钱就能买到。

  对于想走捷径的考生和家长,辨别真假的最简单办法,就是亲自打电话到学校查询是否有骗子承诺的“指标”和“名额”,如果可能即使花些路费亲自到校考察一下,也比被骗之后落得人财两空强。

  本报记者 高薇

  事发后,“办事高人”被判刑10年

  每年高考成绩公布到考生录取这段时间,不少成绩不理想的学生的去向就成了家长头痛的事,也成为了各种升学诈骗案件的高发期。日前,皇姑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升学诈骗案”,以为学生办理上大学为名进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贾某,被皇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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