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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后发现老婆患有精神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5日07:08  南京晨报

  晨报讯日前,结婚刚半年的王兵认为妻子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一纸诉状将妻子告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家住江北的王兵今年三十多岁,一直没找到老婆,2007年年底,经人介绍王兵认识了离家不远处的女子张惠。张惠小王兵近十岁,可两个人相识后处得还不错,双方在相识三个月后就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结婚证,正式成为夫妻。由于双方年龄相差较大,两个人在一起没有共同语言,婚后感情很一般。“2008年7月,我偶然发现她在服用一些不明药物,经过我再三追问,她才承认自己在2002年就确诊患有精神病,我找到她服用的药物,证明也是用于治疗精神病的!”王兵称。

  这个事情对王兵的打击很大,他认为妻子张惠是在故意隐瞒自己的精神病史。不久,王兵一纸诉状将张惠告到六合区法院,他要和妻子离婚。

  王兵在给法院的诉状中还称,在他发现妻子服治疗精神病的药后不久,妻子又发病了,两次冲砸家里的物品,并无故和他厮打。“家里的值钱东西被她砸光了,我的精神也受到很大伤害,无法再共同生活下去!”

  张惠称,她并没有隐瞒精神病史,而且这个病不是遗传的,是精神上受到刺激才发病的。“我天天吃药,而且他也带我去看过医生,他不可能不知道我有精神病病史。就是因为他打了我一个耳光,我生气这才发病的!”庭审中,张惠不同意丈夫先前的说法。张惠还称,自己现在需要人照顾,不同意离婚。法院审理查明,张惠确实在2002年被诊断患有精神疾病,并且还在2008年9月做过人流手术。法院认为,王兵、张惠自愿登记结婚。现张惠患有精神病,无疑给幸福的家庭造成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负担。相互扶助是夫妻间的法定义务,现张惠患病,身体尚未完全恢复,正是需要照顾的时候,王兵应顾及夫妻感情,克服困难,关心照顾妻子,帮助其治疗疾病。据此,法院判决不允许王兵、张惠离婚。(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六法 钱鸣/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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