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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近万工资 学校被责令写检查

  本报讯(记者 陈章采)泸州市江阳区一教师“带薪坐牢”经本报报道(8月22日见报)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江阳区政府对此给予高度重视,要求立即查明事实,停发工资和追回已发部分。昨日,江阳区教育局向本报说明了宋剑猥亵学生案的有关情况,宋剑违规领取的工资9923.89元已追回,并上交财政。

  江阳区华阳学校教师宋剑猥亵学生,于去年12月16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今年1月16日批准逮捕;今年5月,江阳区法院一审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宋剑有期徒刑3年。在此期间,学校一直按时将每月工资划入宋剑工资卡。

  江阳区教育局称,根据省人事厅有关

  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后,均从次月起停发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宋剑被刑事拘留后应该停发工资,但学校一直给该教师发了工资。造成这个事件的主要原因是学校对政策不够了解,未向教育局和人事局作任何汇报,擅自将工资划入该教师个人账户,“调查中未发现学校有意偏袒教师行为。”

  目前,违规发放的9923.89元工资款已经如数追回,并上交财政。教育局对学校严重违背人事劳资政策的错误行为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另据了解,法院一审判决后,宋剑已经向泸州市中院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二审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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