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福州8月25日消息(记者彭建军)福建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医疗责任保险,以后在福建省政府医院就医出现医疗事故或是医疗差错,患者将可直接从保险公司拿到应有的赔付,而保费由医疗机构“埋单”,医疗纠纷将不再“私了”,“医闹”矛盾将有望缓解。
日前,福建省政府转发福建省卫生厅、福建保监局《关于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根据意见,福建省将在全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福建省辖区内由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由医院出资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依照保险条款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医疗机构不得因参加医疗保险而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患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