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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处境尴尬:乞讨人员不愿接受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5日10:00  生活新报

  记者 于向春 欧良军

  “乞讨收入比领低保可观得多”,这可能是很多乞丐坚守这一“职业”的理由。昆明市为数不少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从事了5年指导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张松森很大压力。“我们的救助工作很多时候处在非常尴尬的境地,流浪乞讨人员绝大部分不愿意接受救助。”他说。

  昆明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一直负责指导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该处副处长张松森说,民政局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有效的解决途径,也积极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返乡,但目前昆明市流浪乞讨人员还是随处可见,救助管理工作处在非常尴尬的境地。“我们的工作人员有时上街去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返乡,经常遭遇谩骂,甚至有很多市民对我们的工作不理解,按相关规定,劝导返乡没有强制性,我们往往做了很多工作,但效果并不明显。”张松森说。

  据张松森介绍,今年4月份,会泽的一对盲人夫妇抱着一个小孩在市政府门口乞讨,福利处的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劝导,并帮他们联系好当地的相关部门,为他们办理了社会低保手续,可这对夫妇说什么也不肯回老家。“在劝导这对夫妇的过程中,引起了周围群众的关注,不清楚情况的群众还骂我不该欺负这样的盲人夫妇。而这对夫妇不肯回去的理由是,乞讨一天的收入比一个月的低保还多。最后,这对夫妇被一位称是他们‘哥哥’的人带走了。”

  从事多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张松森对这个群体非常熟悉。“每次我上街去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时,他们老远看见我就跑了,这些人对我们都非常熟了。”张松森苦笑说,现在流浪乞讨群体中大部分不再是以乞讨为生,而开始渐渐演变成乞讨敛财了。有组织、有纪律的团伙化乞讨并不少见,而那些看似有过悲惨经历的乞讨者,其实只是某些人赚钱的工具。几年工作经历中,他发现很多乞讨者,只是被某些牟利之人通过各种手段买来或者是租来的。“流浪乞讨者的收入非常可观,有的一个月能赚两三千元。”

  为了让流浪乞讨工作管理更顺畅,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在2008年发文,规定了禁讨区并加强对扰乱社会秩序的乞讨行为的查处。但是,规定的实施效果并不明显,乞讨是流动的,对于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也不好衔接。张松森说,市民对流浪乞讨人员直接施舍并不是最好的救助方式,他建议市民能帮助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为此,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文件中专门规定了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而现在的状况是,昆明市只有一个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点和救助服务亭鲜为人知。对此昆明市救助站的魏副站长说,他们在加大宣传力度,但对于救助站关于这方面的工作却表示非常敏感,不愿透露。

  ■专家建议

  要救助先调查

  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云南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学研究所的研究员李建参建议,要进行具体的调查。李建参说,目前的流浪乞讨人员有很多种,要进行细致地调查之后再进行针对性的救助工作。比如乞讨的残疾人,要调查清楚,当地的残疾人保障是否确实发放到手。而针对健全的乞讨人员,李建参认为救助机构应该加大宣传,让这些人了解到救助机构可以帮助他们。组织、利用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进行乞讨的,则需要司法机构及时介入。

  李建参认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更大部分应该放在地方救助机构上,但是,张松森表示,很多健全的流浪乞讨人员应该有个工作,但是,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就业,也不是他们一个部门能管的,还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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