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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男子纵火烧手 女友父亲紧急报警 纵火,报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5日16:42  台海网

  台海网8月25日讯(海都报记者 尤燕姿 林良标 实习生 张清清 通讯员 谢彬彬)一对恋人闹分手,男子将“天那水”浇到自己的手上,接着用火点燃。顿时,他的左手蹿起一股火苗,还差点点燃了整座房子……前日中午,在鲤城金龙街道玉霞社区玉霞街一出租房二楼,湖南人龙某上演了一场“放火自残”的闹剧。

  男子名叫龙某,27岁,湖南人;女子小王是四川人,20岁。昨日,记者在金龙派出所见到了2人。小王说,她和男友认识半年多来,经常为一些小事吵架甚至打架,有几次吵架后都闹分手,但男友曾几次以跳河威胁拒绝分手。

  据办案民警苏警官介绍,事发当日中午,2人因一些琐事又吵了起来。随后,双方都说了一些难听的话,小王又一次提出分手。龙某转身跑下楼,拿了一瓶“天那水”上楼,随后往自己的左手上浇,接着点燃了。没想到,部分洒落的“天那水”也燃烧起来,火势将挂在窗口的衣服烧毁了。

  感到左手灼热,龙某很快将自己手上的火扑灭了。随后,他用水将窗户周边的火苗浇灭。小王说,当时看到男友下楼,并很快拿来“天那水”往手上浇,自己来不及制止,火就着了起来。而小王的父亲在报警中说,“龙某想放火烧房子”。

  龙某是否如小王父亲所说,打算放火烧房子,或是“想自残”?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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