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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位专家联名上书国土部建议二次房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7日08:3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8月2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26分报道,14位房地产界专家日前联名上书国土资源部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议进行二次房改,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据统计,中等收入家庭大约占城镇人口的60%,按照我国现有住房政策,保障性住房制度基本满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商品住房制度满足了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但许多中等收入家庭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能享受保障房,被称为高房价压力下的“夹心层”。

  在8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表示,今年上半年部分城市住房价格上涨过快。随着今年房价的新一轮飙升,“二次房改”的呼声随之而起。

  回顾:第一轮房改 建立合理的住房价格体系

  1998年开始的第一轮住房制度改革,核心内容是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建立合理的住房价格体系,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积极稳妥推进公有住房租金改革,加快实现住房商品化。

  第一次房改以保障性住宅为核心,明确了货币化房改方向,即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高收入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房。

  十年住房制度的改革,不但有效拉动中国经济增长,而且极大改善了百姓居住条件和环境。据统计,在城镇人口大量增加的前提下,目前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升至28平方米,相比房改前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距离第一次房屋制度改革已经过去了十年,随着形势发展,很多人觉得已经到了二次房改的关头。这次地产界专家上书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重点解决“夹心层”买房难的问题。对此,中国之声对此次联名提出建议的发起人、住宅法专家李明先生进行了专访:

  记者:你们的建议中提到希望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三三制”具体指什么?

  李明:住房是准公共产品。一个好的住房制度,必须同时满足低收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家庭即全体国民的住房需求。现行的保障性住房制度基本满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商品住房制度满足了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而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出现了空档,无法满足。我们建议国家尽快进行二次房改,就是要建立第三种能够满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公共住房制度(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即准市场化的平价住房制度。同时相应实行政府划拨、“四定两竞”招标和“招拍挂”三类供地方式;由国有独资住房投资有限公司、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和建筑开发商三支队伍共同参与住房建设。

  “四定两竞”是以“定地价、定建房标准、定税费率、定5%利润率,竞房价、竞建设方案,综合打分高者得”方式招标供地建设的准市场化平价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占城镇人口60%左右的中收入家庭。这是住房制度创新的关键。

  记者:您刚才提到要限定5%的利润率,可是开发商会接受这个比他们现在要低得多的利润率吗?

  李明:高地价和开发商的高利润是房价居高不下的两大原因。如果不对这两大推手做出明确的限定,无法建设让中产阶级买得起的公共住房。

  按照国际惯例开发商的利润通常不超过5%。房地产暴利带来了严重的恶果,一是破坏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二是挤占居民即期甚至远期消费能力,对其它消费产生强烈的挤出效应,掏空了中等收入家庭上代人的积蓄和这代人未来的收入。所以有人说,一户住房消灭一个中产阶级。

  以北京城八区为例,2006年招标供地陆续建成的商品住房在2007~2009年的销售均价达到了2万元左右,高出公共住房合理房价1倍以上,房价的一半以上成为开发商的暴利。这是不合理的。

  记者:以您为代表的这14位专家现在上书国家部委,提出应该进行“二次房改”,是因为你们觉得现在进行二次房改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了吗?

  李明:高房价问题始终排在近几年热点问题的前列。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住有所居”。温家宝总理提出“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党中央、国务院正在纠正住房全面市场化,确立住房是准公共产品的住房国策。北京市政府在2009年两会期间明确表示:“不会为高价房托市,6000元~8000元的中档房屋将成为北京市的建设重点,要占房地产市场的60%~70%。”

  九成经济学家认为全国平均房价水平过高或较高,很多专家呼吁进行“二次房改”,建议国家采取控制地价、控制税费、控制利润“三控措施”来降低房价。

  这些都充分显示了改革现行住房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我们相信通过二次房改,能够建立一个“低端有保障,中端买得起,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良性发展的住房供应体系,为民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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