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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幕 通过武装警察法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8日08:2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7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人民武装警察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17号、1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决议指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作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安排。会议认为,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活动特别是发达国家工业化过程中的经济活动是造成气候变化的主要人为因素。气候变化是环境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我国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保护全球气候作出新贡献”的要求,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决议内容为六个方面,一、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机遇和挑战,二、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三、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法治建设,五、努力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参与意识和能力,六、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合作。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实有2979人。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集中开展法律清理工作,是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科学、统一、和谐,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这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一揽子对59部法律的141个条文进行了修改,基本解决了现行法律规定中存在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明显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这是继6月份常委会会议作出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后,法律清理工作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下一步,就法律清理后续工作而言,我们还要抓好三件事:一是对清理中明确需要修改的其他法律,要抓紧修改工作;二是督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法律的配套法规,以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三是督促和指导有关方面进一步做好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

  吴邦国说,会议通过的人民武装警察法,对武警部队的性质、领导指挥体制、职责范围、义务和权利以及保障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为武警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吴邦国说,对畜牧法进行执法检查,是这部法律实施以来的第一次。执法检查报告既充分肯定了畜牧法贯彻实施取得的成效,又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防止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开展对“瘦肉精”和磺胺类药物添加使用的集中整治、支持畜禽养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重要建议。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希望有关方面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促进我国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吴邦国指出,应对气候变化是全国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认真审议国务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环资委提出的决议草案,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大家认为,全球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合作、共同应对。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国家,一贯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战略,制定了涵盖影响气候变化各领域的法律法规,将节能减排作为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并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还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国人大常委会除积极制定和及时修改相关法律外,每年都安排听取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资源环境方面的执法检查,有力地支持了国务院的工作。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这是本次会议取得的又一项重大成果,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决议充分肯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强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措施要求,进一步表明了我国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原则立场,强调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本着对人类生存和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与国际社会一道,促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为保护全球气候作出新的贡献。

  吴邦国强调,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一直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针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常委会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今年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统筹安排。4月份以来的每次常委会会议都有听取审议国务院有关报告的议程。为督促今年9080亿元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计划的有效实施,还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题目主动开展专题调研,将已形成的调研情况及时转有关方面研究,并计划在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的专题调研报告。这些工作对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吴邦国说,这次会议除按惯例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外,还专门安排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大家认为,在国际金融危机蔓延深化、去年四季度经济增长明显下滑的背景下,今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实现7.1%的增长,国民经济呈现企稳向好势头,是相当不容易的。这是全国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这充分说明,中央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及时有效的。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大家指出,我国经济发展遇到的较大困难,既是遭受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的结果,也反映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总体粗放、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大家强调,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也是提高我国经济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根本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妥善处理保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化严峻挑战为发展机遇,变市场压力为调整动力,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把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作为主攻方向,着力做好解决当前困难与实现长远发展相结合这篇大文章,努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刘延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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