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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俊:法院审理案件要从党和国家大局出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30日17:37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8月30日电(记者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日前在南京召开的全国法院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座谈会上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对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做好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

  王胜俊强调,在当前形势下,各级人民法院务必增强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从维护国家安全、巩固国家政权、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

  王胜俊要求,要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意识。各级人民法院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都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努力寻求依法妥善解决的最佳方案。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从事实出发、按法律办事,把好事实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审判程序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法院公正审判的样板,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要统筹兼顾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在审理刑事大案要案时,要在确保实体公正的前提下,确保刑事审判活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彰显司法公正。要统筹兼顾司法公正与审判效率。效率是依法办案、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和应有之义,追求司法公正与提高诉讼效率作为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从根本上说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刑事大案要案必须注意依法及时审结,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要坚持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王胜俊指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大案要案的审判工作任务将会更加繁重,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做好充分准备,进一步加强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一要进一步提升组织领导能力。二要进一步提升统筹协调能力。三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在审理刑事大案要案的过程中,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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