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娟 实习生刘琰)我省发现的31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中,学校学生占绝大多数。针对这一情况,8月30日,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托幼机构必须于8月31日-9月1日对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儿童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于9月2日上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薄弱环节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托幼机构要组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防控工作责任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地将继续加强落实学校晨检制度、疫情报告人制度、零报告制度。同时加强建立学校与家长、医院,校长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家长、班主任与各科老师之间的联动机制,保证第一时间让患病学生得到检查、监测和救治。
各学校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加强疫情监测,全面实施晨检、午检制度,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
兰州市要求各校落实晨检午检制
本报讯(记者赵汇)针对目前省城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严峻形势,兰州市政府要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严格落实晨检、午检制度。
8月31日下午,兰州市召开各区县卫生、教育、疾控、 卫生监督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会议。会议布署的主要防控措施为: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托幼机构成立防控领导小组,制订应对疫情的预案、工作方案。二、落实晨检午检制度、零报告制度、疫情报告人制度,对暑假期间外出学生重点观察,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两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三、加强教室、图书馆、宿舍等场所卫生清洁工作。四、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
同时,兰州市教育局将针对全市中小学、托幼机构开展预防甲型H1N1流感“回头看 ”活动,检查督促各学校落实防控措施。
另讯 (记者王家安)近日,城关区教育系统督促检查各学校制定了甲流防治预案。8月31日下午,城关区教育部门对辖区学校主管领导和保健老师进行了有关甲流防治知识的培训,并要求各学校实行甲流防治校长负责制,同时建立学生入校、幼儿入园晨检制度。
防“甲流” 专家指出六“要点”
近日,甲型H1N1流感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怎样尽早发现患上疾病,日常生活中又该如何预防呢?8月31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兰州市疾控中心疾传科医师马汉平。
专家指出,虽然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较强、传播速度较快,但它可防、可控、可治,大众不必太过恐慌。经过临床验证,甲型H1N1流感可通过药物治疗,并且疗效明显。
甲型H1N1流感早期症状:
与普通流感相似,如发热、咳嗽、喉痛、身体疼痛、头痛、发冷和疲劳等。传播途径主要通过飞沫或气溶胶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口腔、鼻腔、眼睛等处黏膜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
甲型H1N1流感预防措施:
一、用正确的方法经常洗手。
二、居室要多开窗通风,尽量少去人流聚集的地方。
三、避免用手接触眼睛、鼻子和嘴,避免人与人身体的直接接触,包括握手、亲吻、 共餐等。
四、有呼吸道感染症状或发烧时,应戴上口罩,及时就医;出现流感样症状,应限制与他人接触。
五、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鼻口,擦鼻涕的纸巾要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六、多吃水果蔬菜、多锻炼、多饮水,保持足够的睡眠。
家中有人出现流感症状,应如何照料?专家表示:
要将病人与家中其他人隔离开来,至少保持1米距离;照料病人时应用口罩等遮盖物遮掩住嘴和鼻子,遮盖物应在每次使用后丢弃或彻底清洁;每次与病人接触后,都应该用肥皂彻底洗净双手;病人所居住的空间应保持空气流通。本报记者 赵汇《兰州晨报》供稿